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唉!又一起悲劇!!

小孩何其無辜,怎麼下的了手?????????

一個四肢健全的男人,厭煩上班,為了吃免費牢飯或甚至死刑(自己還沒自殺的勇氣),

竟然可以對一個年僅八歲還有著無限未來的小孩作出這麼狠心的事。你不要你的未來,

你覺得你的未來沒希望了是你自己的事,為什麼要葬送了別人的未來。

對這小孩他沒了未來,對他的家庭只留下痛苦的未來。

早上看到的新聞

「我有人權!」 龔重安收押要求資料保密

可笑,可恨,可惡

人權,你憑什麼談論人權?你覺得你還是個人?

你要你的人權,可是你有給被害的小孩人權嗎?

這社會怎麼成了這樣呢?公理正義那去了

保障人權 曾几何時變成壞人的護身符?

現在我們的司法制度只成了表面的正義,高唱著正義人權,可是保護錯人了!

所以我認同惡的正義,對於這種已無人性的,讓有人性的惡人來維護正義,以惡治惡,以暴治暴

他求死偏讓他生,他想作牢就讓他生不如死,讓他在牢裡比在外面痛苦 絕不讓他如意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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